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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锰矿留守处非法强拆六旬父母无家可归请政府为民做主!!

  

湘潭锰矿留守处非法强拆六旬父母无家可归请政府为民做主!!

  本人父母有一套位于湘潭锰矿冷水冲友谊村1栋5号的民房★★,户主:高友枚。该房屋已于2016年5月27日被湘锰留守处负责人彭鹏带队以棚户改造的名义(实际该房屋处于湘潭锰矿白云路——湘潭鹤岭至南谷公路K3+030-K8+500路段工程建设范围)非法,此次非法强拆并未经过本人父母同意★★★,也未达成任何拆迁协议★,到目前为止不仅未给予任何答复,也未给予任何安置。父母年逾六旬,体弱多病,现已陷入无家可归的惨境,请市政府相关领导核实情况,为民做主!!! 本人父母有一套位于湘潭锰矿冷水冲友谊村1栋5号的民房,户主:高友枚★★。该房屋已于2016年5月27日被湘潭锰矿留守处(湘锰管理服务中心)负责人彭鹏带队以棚户改造的名义非法。实际该房屋处于湘潭锰矿白云路——湘潭鹤岭至南谷公路K3+030-K8+500路段工程建设范围,详情见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《湘潭锰矿白云路(湘潭鹤岭至南谷公路K3+030-K8+500路段)工程建设融资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》。 此次非法强拆行为,湘潭锰矿留守处(湘锰管理服务中心)并未征得本人父母同意,也未达成任何拆迁安置协议★★★,到目前为止不仅未给予任何答复,也未给予任何安置。整个强拆行为,本人父母未见任何通知★、公告及相关法律文书★★。 房屋本应属于国家道路建设拆迁范围,理应按道路建设相关拆迁补偿标准★,而湘潭锰矿留守处(湘锰管理服务中心)负责人彭鹏却以棚户改造的名义和标准来强行非法拆迁★,中间是否涉嫌违法违纪问题★★★?请相关领导核查。 本人父母年逾六旬,体弱多病★★,现已陷入无家可归的惨境★★★,请相关领导核实情况,为民做主★★★!!! 企盼回复★★★!!! 致谢★!!!

  高强★★: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来的你向“我要问政”栏目投诉湘潭锰矿留守处非法强拆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。我局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相关情况。现答复如下:经了解,信访事项所涉房屋(产权人高友枚,与信访人系父子关系)位于雨湖区鹤岭镇友谊村1栋5号★★。2016年5月,因高友枚户房屋墙体多处开裂★★,墙、板等结构损毁特别严重★★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,为保障安全,排除危象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★,鹤岭镇人民政府★★★、雨湖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★★★、雨湖区安监局对该户房屋实施了排危,将雨湖区鹤岭镇友谊村1栋5号房屋予以拆除。综上所述★★★,上述危房排险行为责任主体为雨湖区人民政府,故该信访事项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,我局不予受理★★★。此复。湘潭市房产管理局2016年7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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